教育部近日印發(fā)規(guī)劃,明確:①推動憲法類教材編寫與修訂,推進香港、澳門青少年憲法和基本法教育,將民法典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;②鼓勵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單獨設立法治課,適當增加法治知識在中考、高考中的內容占比;③結合安全、禁毒、國防、防災減災救災以及防范學生欺凌、網絡詐騙、人身侵害和人口拐賣等內容開展日常宣傳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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